砌体房屋抗震不满足要求时的加固方法!
房屋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,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
1.拆砌或增设抗震墙。对局部的强度过低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;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结构材料宜采用与原结构相同的砖或砌块,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。
2.修补和灌浆。对已开裂的墙体,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,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且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偏低的墙体,可用满墙灌浆加固修补后墙体的刚度和抗震能力,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计算;满墙灌浆加固后的墙体,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计算。
3.面层或板墙加固。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、钢筋|网砂浆面层、钢绞线网—聚合物砂浆面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。
4.外加柱加固。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固。外加柱应与圈梁、拉杆连成整体,或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、屋盖可靠连接。
5.包角或镶边加固。在柱、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;柱、墙垛还可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。
6.支撑或支架加固。对刚度差的房屋,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凝土支撑或支架加固。
房屋的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,应选择下列加固方法
1.当墙体布置在乎面内不闭合时,可增设墙段或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形成闭合
2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,可采用钢拉杆、长锚杆、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。
3.楼、屋盖构件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,可增设托梁或采取增强楼、屋盖整体性等的措施;对腐蚀变质的构件应更换;对无下弦的人字屋架应增设下弦拉杆。
4.当构造柱或芯柱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,应增设外加柱;当墙体,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,且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相互可靠拉结的配筋加强带时,可不另设构造柱。
5.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,应增设圈梁;外墙圈梁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,内墙圈梁可用钢拉杆或在进深梁端加锚杆代替;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,且在上下两端增设配筋加强带时,可不另设圈梁。
6.当预制楼、屋盖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,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或增设托梁加固楼、屋盖,钢筋混凝土现浇层做法。
对房屋中易倒塌的部位,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
1.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,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、板墙等加固。
2.支承大梁等的墙段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,可增设砌体柱、组合柱、钢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、板墙加固。
3.支承悬挑构件的墙体不符合鉴定要求时,宜在悬挑构件端部增设钢筋混凝土柱或砌体组合柱加固,并对悬挑构件进行复核。
4.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,可采用镶边、埋设钢夹套、锚筋或钢拉杆加固;当隔墙过长、过高时,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。
5.出屋面的楼梯间、电梯间和水箱间不符合鉴定要求时,可采用面层或外加柱加固,其上部应与屋盖构件有可靠连接,下部应与主体结构加固措施相连。
6.出屋面的烟囱、无拉结女儿墙、门脸等超过规定的高度时,宜拆除、降低高度或采用型钢、钢拉杆加固。
7.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,可加拉杆或采取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。
其他加固方法
1.当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,可优先在薄弱部位增砌砖墙或现浇钢筋混凝土墙,或在原墙加面层;也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,减少扭转效应的措施。
2.现有的空斗墙房屋和普通黏土砖砌筑的墻厚不大于180mm的房屋面膜需要继续使用时,应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梅墙加固